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三个强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挺纪在前、教育在先,积极协助市公安局党委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狠抓正风肃纪不放松,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让广大党员民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作表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组织民警赴竹沟、杨靖宇纪念馆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接受传统教育,分期分批组织县区局民警到市局警史馆开展“传承革命精神筑牢忠诚惊魂”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教育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经常性教育。采取集中学、夜学、自学等形式,组织民警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党内法规、警纪警规,让全体民警经常性接受纪律作风规定和警规禁令的再学习、再教育;紧盯各类节日,采取打招呼、学规定、亮条款、发短信等方式抓好各类节日假期作风纪律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作风纪律规定精神;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好民警的约谈常态化工作,对发现民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举报等情况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教育。
强化警示教育。抓好岗前“谈”廉,对新进民警、辅警开展岗前廉政教育,对新任干部开展岗前教育,教育提醒守纪律、懂规矩,增强廉洁意识;开展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体民警、辅警上廉政课,让廉政思想入脑入心,成为党员民警的日常和行为规范;对典型案例及时剖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民警始终坚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