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公务用枪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公务用枪管理无小事,事关执法安全。近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及时提醒驻在单位枪支管理部门加强规范管理,堵塞工作漏洞,严防涉枪案事件发生。

  开展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对公安机关所有配枪部门和配枪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查找安全隐患,无持枪资格的民警,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得佩戴使用,持续加强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管枪、合法合规用枪。

  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办理持枪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民警,严禁申办持枪证,严禁领取使用;严格落实持枪证年审制度,加强民警枪支管理使用日常检查,动态掌握民警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发现隐患苗头的,立即收回枪支和证件。

  严格落实责任。明确配枪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务用枪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配枪单位主体责任和配枪民警直接责任,枪支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监督作用,动态掌握枪支弹药保管、携带、使用等关键环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源头上堵塞安全管理使用漏洞。(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