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成就感的事
自从认识“成就感”一词,我就不断思索,不断回想做过有成就感的事,试图探索“成就感”是什么?
7岁时,最有成就感的事莫过于在学校得到奖状,感觉沾沾自喜,心想就凭着这个奖状,爸妈怎么也会给我做好吃的。回家后,父母果真猜透了我的想法,不仅表扬了我一番,还给我做了顿好吃的。
后来,到了10岁,最有成就感的事莫过于在全校同学和老师的注视下,朝着校园内缓缓升起的国旗敬少先队员礼,让清晨的阳光洒在自己稚嫩的脸庞。
等到了18岁,最有成就感的事莫过于,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考上一个心目中向往的好大学,得到身边所有人的肯定和称赞,完成自己儿时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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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以前自己做过的有成就感的事,仍然得不到确切的答案,难道“成就感”单纯是因为得到某种心理上的满足而表现的沾沾自喜吗?
后来在工作中自己似乎抓住它的小尾巴了,“成就感”看起来有点虚,其实对应的就是“马斯洛需求定理”的最高层---自我实现;儒家文化中有“成己成物”一说,是指自身有成就,也要使自身以外的一切有所成就。
实践到工作中也就是在自己的努力下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在,作为一名做信访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最有成就感的事当属在日常工作中和群众促膝长谈,帮助群众解决一件又一件烦心事、揪心事,为群众想方法、出主意、谋出路,看到上访群众眉头舒展,含笑道别,自己也如同旗开得胜一般,心中的喜悦不自觉地映到脸上。心想“这才是融洽友好的干群氛围嘛,自己也能做到。”成就感油然而生。
室领导常常教诲我们——群众愿意来我们这儿说自己的烦心事,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信任,我们就应该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他们。是的,在日常的工作中替群众多操一份心,多关心群众面临的困难,重视起来并积极想方法为他们解开心结,理所当然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仅要主动去做,还要想尽办法,尽自己所能地去做好,不辜负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群众赋予我们这份职权,我们就应该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我们的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要求。我们信访工作就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多倾听群众呼声、多关心群众身边事,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证群众监督的顺畅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蔡县纪委信访室 王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