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严惩诬告陷害 为干部澄清正名“卸包袱”
“苏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栽赃陷害、嫁祸于人,并走上缠访闹访、诬告陷害他人的邪路。我们召开这次反馈会,一方面为被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给他们吃下‘定心丸’,更为重要的是对刻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举报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8月28日,平舆县纪委监委在郭楼镇前店村委召开关于反映苏畅同志有关问题核查情况反馈会。
为谋私利诬告他人 自作聪明反获严惩
2019年1月,平舆县郭楼镇前店村委村民苏某,多次通过电话向市纪委、市长热线反映郭楼镇前店村委支部书记苏畅有关“贪腐”问题。2月13日,平舆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苏某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事情还得从一片宅基地说起。2005年,郭楼镇前店村委在后店2组统一为一家有两个男孩但仅有一处宅基地的,再安排一处宅基地。但是由于当时仅空余5处空宅,因此规定符合条件的第一个男孩年龄须排在全组前五名的方有资格安排宅基地。最终符合条件的五户村民通过个人申请、村委公示、向上级汇报审批、缴纳费用等程序,办理了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苏某由于不符合划分宅基地的条件,也没有向村委申请,因此并未为其安排宅基地。2013年,苏某从外地回来,要求时任该村委支部书记的苏畅为其安排一处宅基地,在诉求未果后,苏某心生怨恨。
“我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为群众办事,没有私扣贪污一分钱,请纪委调查清楚,还我清白。”愁容满面的苏畅说出了自己的期待。在随后的调查中,调查人员通过走访该村村民,调取原始凭证,核查银行交易记录等,对举报事实进行细致核查。最终,调查组得出结论:苏畅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
原来,为打击报复苏畅,苏某通过凭空捏造苏畅收其700元钱承诺为其安排宅基地但一直拖着不办,为宅基地一事请苏畅吃饭喝酒,自己家的责任田被村委强行租赁且承包费被苏畅截留等子虚乌有、空穴来风的所谓“贪腐事实”,并一而再、再而三向相关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骚扰、恐吓、辱骂,以期望达到一己私利。
2019年8月22日,苏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23日,平舆县公安局对苏某执行逮捕。
为干净担当者撑腰 为干事创业者正名
“经济发展需要健康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态度鲜明地为之‘撑腰’鼓劲,决不能让干事创业者流汗又流泪。”反馈会上的这一段话,驱散了长时间积压在苏畅心头的郁闷,苏畅长舒口气如释重负地说:“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是非,这么长时间饱受纠缠与冤屈,现在坦然了,真心感谢组织的关怀。”
“举报人要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这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举报内容必须客观公正,事实清楚,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对于捏造事实,借举报诬告陷害的,我们会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熊中卫在反馈会上说道。
“我们通过这起典型案件,释放出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当下平舆县正是脱贫攻坚摘帽的关键时期,对于基层辛辛苦苦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员干部来说,组织上为遭受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的澄清正名,可以说也体现的是一种温暖。我们对腐败分子惩处上不仅要有力度,对干净担当的干部保护上更要有温度,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为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起保护伞。通过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让诬告者自污、陷害者自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在平舆县营造起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同时也一再提出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为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减少和避免党员干部受到诬告和陷害,平舆县委出台了《平舆县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平舆县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从全县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对恶意举报者采取有效遏制举措,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让更多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心无旁骛地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该县县委书记作了进一步强调。(平舆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