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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1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1.驿城区沙河店镇会合幕村委会原主任何本增侵占集体房屋问题。2000年前后,时任会合幕村委会主任的何本增违规占用村委院内5间瓦房用于个人居住和售卖小商品,未与村委签订租赁协议、未交纳租金,侵害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同时,何本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15日,何本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驿城区水屯镇大刘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全良、党支部委员余永显在低保申报工作中不认真把关核实、违规申报低保问题。大刘村委分别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2015年5月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张某、袁某花和孔某申报低保;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全良、党支部委员余永显在低保申报过程中,未认真把关核实,对上述三人收入情况、家庭综合财产情况没有进行调查。同时,刘全良、余永显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30日,刘全良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余永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驿城区朱古洞乡朱古洞村三组组长李富贵、会计徐新义坐收坐支问题。2008年至2017年期间,李富贵、徐新义将出租用于修建制梁场及开办驾校的133.9亩地的土地租赁费收款至李富贵或徐新义个人账户,直接用于村委日常支出;2017年,将修建铜山大道占用朱古洞村三组6亩土地补偿款28万余元直接转入徐新义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村委日常支出;2016至2018年,将石武高铁绿化带租地款以及2018年景观大道两侧树木的卖树款不入账,直接用于村委日常支出;李富贵、徐新义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月15日,李富贵、徐新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驿城区老街街道白桥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徐春耀,白桥三组组长郭丽云违规出租出让集体土体问题。2009年1月10日,徐春耀、郭丽云将位于驻马店市油库铁路专线北侧的煤厂、位于啤酒厂东侧驻马店市油库铁路专线南侧泡沫厂集体建设用地,违规转让予南海街道练江社区居民张某;2009年6月25日,徐春耀、郭丽云将位于陶瓷厂家属院东侧北养猪场的集体建设用地,违规转让予南海街道安楼社区居民李某;2010年11月6日,徐春耀、郭丽云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情况下,违规将白桥三组位于啤酒厂东侧、小铁路南的养猪场出租给橡林街道小刘庄居民王某宇使用。徐春耀、郭丽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卖或违规出租集体土地,侵害了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2019年1月4日,徐春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丽云被预备党员资格。(驿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