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通报2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1.弥陀寺乡后岭村村委委员、文书李元华饭店违规经营问题。李元华在位于弥陀寺乡后岭村村委会西采用“前店后家”的方式经营“地锅鸡”饭店,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弥陀寺乡政府要求李元华饭店自2020年1月28日以后暂停营业,并把其作为乡村两级重点监管对象。在乡村两级多次告知李元华其饭店不得营业的情况下,李元华经营的“地锅鸡”饭店依然在开门接待客人,其中接待人员包含1月16日该村武汉返乡人员王某,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隐患,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李元华作为后岭村村委委员、文书,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2月10日,李元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一年半)处分,建议弥陀寺乡党委、政府责令李元华辞去村委委员、文书职务,对后岭村全县通报批评。
2.古吕街道永宁社区党支部书记黄含民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2月7日,古吕街道永宁社区党支部书记黄含民未经请示汇报,擅自安排人员把柿子园一巷南出口卡口打开,并未安排人员值守,无任何防护措施,导致人员随意外出,造成该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失控失管。对柿子园一巷住户缺乏有效管理,内有两户群众在未采取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摆摊卖菜、纯净水等物品,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对此,黄含民作为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思想认识不深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防控不力,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2月8日,黄含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