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宣传教育 -> 廉政时评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如何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让清风正气在制度框架内落地生根,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回答的课题。

 以法治为基,扎紧权力运行的“铁笼子”。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必然滋生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打虎”“拍蝇”到“猎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一个关键经验就是坚持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构建起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的“制度铁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把法律的刚性立起来、把制度的权威树起来,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以法治为尺,划出正风肃纪的“硬杠杠”。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用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作风建设从“抓一阵”向“抓常态”转变。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从整治“舌尖上的浪费”到查处“车轮上的腐败”,从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到规范公务接待,每一项制度都划出了清晰的“红线”。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从严从重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让“风清气正”成为政治生态的底色。“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正风肃纪必须以法治为尺,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让歪风邪气无处藏身。

以法治为器,提升反腐斗争的“精准度”。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不仅要“打得狠”,更要“打得准”。法治思维的核心是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和证据思维,这正是提升反腐精准度的关键。从线索处置到立案审查,从调查取证到审理定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运用,监督从“被动发现”向“主动预警”转变,为精准识别腐败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法治反腐的要义,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反腐败斗争既有力度更显温度,既震慑腐败分子,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以法治为魂,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火墙”。“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法治不仅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更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的准绳。用法治方式反腐,最终要落到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通过常态化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对法律的尊崇、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当法治成为一种文化和信仰,清廉就不仅仅是外在约束,而是内化为干部群体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自然可期。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回望反腐历程,法治既是雷霆万钧的“利剑”,也是固本培元的“基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让制度更加成熟、监督更加有力、治理更加有效。当法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底色,当清风正气成为政治生态的主旋律,我们党必将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带领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泌阳县纪委监委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