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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不等于“减责”

发布时间:2019-07-0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2019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自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绝大多数地方在整治活动中问题找的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但也有地方在整治活动中出现走偏的问题。

  为基层减负,有利于基层干部放开手脚集中精力干正事、干大事,真正去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形式主义的抬头,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但也有个别干部没有真正理解“减负”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认为“减负”就可以降低工作标准、要求,就可以歇一歇、停一停,出现了工作散漫的现象。这种情况必须要引起我们重视,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扭转纠正,要让基层干部认识到“减负”不等于“减责”、“松绑”不等于“松懈”。

  “减负”主要是减少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过重负担,去掉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而正常的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职责不能减、也不可能减。通过“减负”使干部从各类文山会海、迎评迎检、过度留痕、材料报表中解放出来,真正俯下身子服务群众,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担责。

  要充分利用“基层减负年”的有利时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素质教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做到真抓实干、务实苦干;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开拓视野,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创新上,坚持用新观念、新思维、新方法认识处理问题,使工作理念和手段跟上时代的节拍和要求;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新时代、新作为,要有新担当。当前,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广大基层干部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聚焦主业,高保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做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泌阳县纪委监委丨魏家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