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未按一事一证要求分类装订,入党时间、基本履历情况认定不够准确……”日前,确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向案件承办科室反馈评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确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守牢案件质量关口,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做实做细全过程审核、全流程把关,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重点针对上级交办、重点领域问责、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抽选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工)委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在评查前由案件审理室开展专题辅导,紧盯事实证据是否清楚确凿、定性处理是否准确恰当、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规、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统一评查标尺。
评查小组按照“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的原则,制作《案件评查表》,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办案部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立行立改,防止一评了之。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评查结果,汇总梳理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档案、处分执行、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等7个方面列出案件办理中常犯易错情形以及需要规范的共性问题,作出剖析说明,提出对策建议,助力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实现从个案纠错到系统提质的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作用,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程序手续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潘全勇 赵婷 刘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