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信访举报实名反馈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来源:遂平县 发布时间:2021-02-28

  “刘先生,您好,我是遂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您上次实名举报的问题,我们已调查处理完毕,您对结果满意吗?”

 “满意,你们处理的很好而且反馈也及时,特别感谢纪委监委的同志,还亲自到家里来给我反馈情况。”

 这是遂平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回复,实地走访跟踪督办实名信访举报件反馈情况的一个缩影。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实名信访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在严把接收、分理、处置、反馈等环节和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微信、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主动回访实名举报人,做实信访举报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将回复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县纪委监委对收到的实名信访举报件,切实把好“入口关”,逐一进行信息核实。对反映问题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情况建立实名举报台账,对收件、核实和转办情况逐一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去向分明。对反映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做好解释。然后再根据台账明确具体承办部门,要求承办部门在办结实名举报件后,及时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听取其意见建议。

 在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努力回应群众期盼,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预防和减少越级上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现象的发生。对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等问题,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做到“受理告知、办理告知、结果告知”另外,对实名举报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重点了解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征求举报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满意度调查,巩固信访事项办理成果。

 “实名举报反馈制度让反馈从‘一张纸’变为‘一座桥’,这座连心桥拉近了纪检监察干部和群众的距离,我们以群众的满意度、信任度为工作标准,可以听到更多群众的心声和诉求,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感和获得感。”遂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遂平县纪委监委 徐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