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苑工商质监所工作人员刘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9年春节期间,刘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12000元;2018年,刘巍在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干调店的冷冻虾无标签后对不合格冷冻虾进行扣押并下达询问通知。为减轻处罚,该店经营业主刘某某送给刘巍2000元人民币,后刘巍不再对该商户进行处罚;2018年下半年,刘巍在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干调店未建立原材料购进查验记录,遂对该店经营业主张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询问笔录通知书。为减免处罚,张某送给刘巍2000元人民币,后刘巍未对该商户进行处罚。另外,刘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刘巍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损害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2021年2月7日,刘巍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盆尧食药所负责人陈湘伟违规克扣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9年7月,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盆尧镇龙凤超市销售不合格豆芽为由对其进行罚款11000元并没收2.5元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2019年10月,龙凤超市负责人范某友将15000元存入案件主办人陈湘伟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后陈湘伟代范某友缴纳了罚没款11002.5元,并将剩余的2000元退还给范某友,1997.5元被本人克扣占有。在组织对陈湘伟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期间,陈湘伟将1997.5元退还给范某友。陈湘伟身为国家公务员,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克扣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加重市场主体负担,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2021年2月2日,陈湘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