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假“保”现形记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3-18

“王某是村里的文书,凭啥他能享受低保?他儿女双全,还成了‘五保户’?”此前,一起关于村文书王某违规享受低保、“五保”待遇的举报引起了商水县阳城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的高度重视。

面对群众的质疑,该街道纪工委迅速行动,成立核查组,展开对王某问题的全面初核。

通过入户走访,与村民细致交谈得知“王某确实有孩子,一个闺女一个儿子”,这与举报内容精准吻合。

“有孩子,怎么会是‘五保户’?”带着疑问,核查组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我们了解的情况是,王某妻子身患重病,两口子又没孩子,闺女是收养的,觉得符合‘五保’要求。”村党支部书记连忙解释道,“至于儿子,我们审核时没有见,那是后来他哥家的孩子过继给了他,还没有办领养手续。”

核查组随即前往民政所查询低保、“五保”补贴发放明细,发现王某和他妻子都享受着低保待遇。

“王某家的两个低保对象都符合低保条件吗?王某是村文书,他的低保审查程序经过村里集体讨论了吗?”核查组的询问掷地有声,村支书变得支支吾吾,最终承认,因王某是村干部,平日里为村里贡献不小,当时村里在审核的时候就没有严格把关,给王某开了“绿灯”。

经过深入调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王某在担任远通寺村文书期间,利用村低保、“五保”审核流程的纰漏,擅自为自己申报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044元;2015年10月,王某在已收养一个女儿的情况下,以儿子未办理领养手续为由,违规为妻子申报“五保”补贴,共领取补贴金额35548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错误,主动退回了领取的低保金和“五保”补贴,并被党组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该县监委向阳城街道办事处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明确要求对低保金、五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同时,督促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规范低保、“五保”工作流程,严格低保审查、监督制度,对低保、“五保”政策、标准、待遇、资金管理使用、家庭情况等信息公开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从根源上有效避免错保、漏保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王明见 范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