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4-09-26 16:36

国庆将至,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航空港区明港办事处副主任李长营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5月,明港办事处副主任李长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郑市交警一中队查获。2024年8月,李长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二、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石峰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石峰作为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受他人请托人,先后两次收受请托人礼金,烟、酒、大蒜等礼品。2024年6月,石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三、航空港区洧川镇卫生院原副书记陈林波无公函接待、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至2023年,陈林波在担任洧川镇卫生院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公函接待,违规收受礼金。2024年7月,陈林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由专业技术岗五级降为专业技术岗六级,并收缴违纪所得。

上述3起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是当前作风顽疾,反映部分党员干部律己不严,底线失守,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和条件还在。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保持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要强化对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形式的分析研判,精准发力、靶向纠治,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作风建设工作整体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既带头严格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吸取教训,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国庆将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频发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不断压缩不正之风滋生空间,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