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十联”系列报道保障篇之(七)】
投诉全方位 监督“不打烊” 筑牢企业“安心网”
2023-04-27 11:02 来源: 航空港区纪工委

您好,这里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中心,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处理完毕,请问您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近日,郑州航空港依托营商环境监督中心建立出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让涉企投诉监督只进一扇门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端口前移、服务前倾“治已病”更要“治未病”

2022年9月,郑州航空港由政法委牵头,整合纪检监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的投诉监督职能,成立河南省首个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专门受理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成立以来,各职能单位深入企业,立足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做到端口前移、服务前倾,不仅发挥“治已病”的职能,更要“治未病”,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快诉快办涉企案件。

如今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中心已入驻平安建设综治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对反映事项热情受理、分类办理、加强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共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按照“3+X”架构模式运行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办理、答复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政法委负责办理、答复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检察院负责办理、答复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投诉监督中心联席会议单位负责办理、答复其他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其他涉营商环境有关单位负责办理、答复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便捷办理高效“一件事”串起“服务链”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郑州航空港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五专”服务架起政企沟通“连心桥”,推出“专窗、专线、专员、专业、专号”服务企业机制,采取“线上+线下”“7×24”不打烊模式,全方位受理企业咨询、法律援助、政策求助,实行一问题一编号,有诉即收、优先办理、极速流转、督办反馈,实现“一件事”串起“服务链”。

据了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多种方式进行投诉,途径多元便捷。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对于收到的投诉事项,在 3 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需告知原因或者通知补正材料。对已受理的投诉事项,应当移送至相关职能单位办理。办理单位应当在收到移送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反馈投诉人;在 22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书面告知投诉监督中心;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经投诉监督中心批准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 60 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需启动行政程序、纪检监察程序或者法律程序的,办理时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受理全方位服务“不打烊”安商稳商更暖商

郑州航空港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工作关键在办理,重点在监督,核心在服务,中心要全方位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把企业问题当成自己的事,要将问题彻底查清摸透、解决到位,不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据了解该中心受理的投诉范围广泛多元主要有四大类

一是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纪检监察对象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纪检监察对象在审批、许可、执法、司法、收费、服务等方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的。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违法违规对市场主体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三是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有案不立、违规立案、久拖不决的;以刑事案件为名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的;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刑罚执行不当的;在涉市场主体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超期审理、违法保全、违法先予执行;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的;在涉市场主体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存在违法行为,不当减损市场主体权利或增加义务的;在涉市场主体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因不当强制执行使市场主体陷入生产经营困难的。

郑州航空港将充分认识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重大意义,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下步将聚焦机制建设强化政治担当,更新理念护企助企,努力营造安商、稳商、暖商环境,助力郑州航空港“二次创业再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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