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2023-03-27 14:55 来源: 航空港区纪工委

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二次创业”再起航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航空港区首创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就《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专班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航空港区制定《实施办法》有何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多次在多个场合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放眼全国,无论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还是内陆地区的二三线城市,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线”来抓,比速度、比效率、比服务,千方百计吸引企业投资,想方设法争抢资源要素,竭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面对外有高端产业“回流”发达国家、中低端产业全球大转移带来的双重冲击,内有千帆竞渡、百舸争流的新一轮区域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对标上级要求、发展需要和企业群众期盼,港区营商环境工作差距还很大、短板还很多、问题还不少。当前,省委省政府赋予航空港区“新定位、新要求、新目标”,在航空港区奋力谱写第二个十年新辉煌关键节点,唯有航空港区这棵“梧桐树”枝繁叶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二次创业”的“突破口”,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中予以解构,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性重塑性改革,才能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快人一步,才能引来“金凤凰”,才能为航空港区创造第二个十年新辉煌展现更大担当。

有鉴于此,2023年2月,根据区党工委有关领导的要求,抓紧出台相关办法,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接到指示后,区纪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精兵强将,成立起草组,精心谋划、集中攻关、统筹推进。起草组纪工委立足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着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先后6次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区内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历时27天,16次易其稿,形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项配套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又先后5次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并分别征求了上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意见建议,在反复酝酿推敲、反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其间,区党工委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区纪工委书记多次组织专题讨论,多方面给予指导。

 问:《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起草组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论述精髓要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和省委省政府殷殷嘱托,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扛稳抓牢做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立足于早、着眼于实、落脚于“快”,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航空港区“三新”定位,突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对标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予以统筹谋划,坚持高起点、高规格、高标准,因时因地制宜提出打造具有功能区特色的优化营商“一统十联”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贯通融合的监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实施办法》出台对航空港区优化营商环境有何意义?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办法》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予以统筹谋划,首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着力在全区形成党工委统领,纪委推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格局,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不仅横向打破行政壁垒,纵向打通层级阻隔,有效破解优化营商环境难题,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奋力建设“中原特区”提供坚强保障,还为护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全力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港区实践。可以说,《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的的重要举措;是高起点、高规格、高标准关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贯通融合,构筑“立体监督”体系的创新探索;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治理实效的的重要手段。

问:《实施办法》内在运作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答:《实施办法》着重突出“四个重在”。即:一是重在加强党的领导。由港区党工委牵头抓总,建立集中调度工作机制,其核心就是突出党的领导,夯实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倒逼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带头抓落实,毫不松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二是重在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构建机制,联动贯通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把各种监督资源整合结合,锁定靶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形成监督合力。三是重在推进当前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厚植基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促进发展的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将港区党工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双促进双提升。四是重在落实落地见效。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成果运用,激活基层“终端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形成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港区样板。

《实施办法》坚持突出“六性”原则。一是突出导向性,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来抓。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大政治中深化认识、放在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战略中深化认识,放在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大格局中深化认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摆在工作突出位置,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迈出新步伐。二是突出前瞻性,作为一项创新工程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落实、权力运行、行政服务效能、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等重点环节,定期研判观测营商环境生态状况,实施智慧监督提升监督效能,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贯穿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全过程。三是突出根本性,作为一项强基工程来抓。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强基固本的政治监督工程纳入纪检监察基础建设,聚焦监督重点“不发散”,严肃执纪执法“固后墙”,推进长效常治“谋长远”,督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形成长效常治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四是突出协同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当好营商环境的推动者、监督者、服务者和展示者,推动形成纵横联动的监督治理格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底线,监督职能部门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带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五是突出针对性,作为一项凝聚民心工程来抓。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重拳纠治作风顽瘴痼疾,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解决民生福祉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突出制度性、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始终树立以制度管事管人的理念,夯实法治环境保障基础,固化“全周期管理”闭环流程,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发挥群众评议作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评议工作,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一套管长远且行之有效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制度体系。

问:《实施办法》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航空港区党工委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认识新征程上优化营商环境

是落实国家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聚焦现代化建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全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和“一把手”工程,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做到服务企业“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实施办法》共8章50条。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第二章为党工委统领工作机制,共4条;第三章为正负面清单,共2条;第四章为十项联动机制,共10条;第五章为十项保障制度,共10条;第六章为十项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举措,共10条;第七章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共6条;第八章为附则,共3条。为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落实落细,进草组在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组织、宣传、经发、政法、审计等部门,在多次研讨、征求意见、反复打磨、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22个先行配套制度。其中包括:10项联动机制实施方案、10项保障制度和2个容错纠错办法及清单。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将在《实施办法》实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再行研究探索制订。

《实施办法》核心内容是一统、十联、双十保障制度“一统”是“纲”、是引擎和抓手,“十联”是“目”、是支撑和保障。抓纲带目、纲举目张,环环相扣,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运行闭环。“一个统领”:即突出党工委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正面和负面清单制度。其核心就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书记抓、抓书记”,以“一盘棋”思想,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见效。“十项联动机制”:即优化营商环境与深化改革、作风建设、“清廉航空港区”建设,与组织保障、宣传保障、法制保障、社会保障,以及与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十项联动机制。前3个联动为与党工委中心工作联动,中间4个联动为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联动,后3个联动为与专责监督联动。“十项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制度”:即实施“双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营商环境分析研判办法、营商环境审计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执纪办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营商环境建设绩效日常考核制度、营商环境监督投诉处理办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谈话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观测护航制度、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干部作风监督执纪工作办法等十项保障制度。“十项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举措”:主要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敢”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激励全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争先、善于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实施严格“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廉政意见回复绿色通道、开展澄清正名和暖心回访活动、鼓励自主容错纠错、盘活“银色人才”资源、实施企业人才赋能行动、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畅通政企互动渠道、探索村(社区)巡察新路径、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等十项举措。

问:《实施办法》有什么鲜明特色?

答:《实施办法》着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问题导向、激励创新、容错纠错、贯通联动的原则,着重“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航空港区党工委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定位,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契机,谋在长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全国率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其核心目的就是突出党的领导,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重点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消除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打通阻碍民生改善的堵点。二是突出贯通协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航空港区党工委充分发挥“内四纵五外九”大监督体系效能,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监督格局,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导责任、工作责任一体压实,通过构建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凝聚了巡查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等多方力量,真正把各种监督资源整合结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融会贯通的监督工作体系。三是突出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改革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潮流,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也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不竭动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是我们一以贯之的自觉追求。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坚持以营商环境系统性重塑改革为引领,深度破解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聚焦政务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等诸多领域,全方位提升体制、机制保障水平,切实让广大企业和群众看到新变化、见到新成效、得到新实惠。四是突出社会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航空港区党工委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作为全区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宝,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综合施策、精准施治,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养老、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制度,真正把社会治理融入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社会治理等各方面,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

问:郑州航空港区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

答:优化营商环境,和风细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必须笃定“沉睡惊醒”的觉悟,必须下定 “破釜沉舟”的决心,必须鼓足“自剜腐肉”的勇气,必须拿出“滚石上山”的拼劲,必须亮出“见人见事”的真招,从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细节问题着手,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从实际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着手,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去深查细究,在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剖析中,完成自我画像、自我体检。一是全面动员、快速启动。及时召开会议,发出“动员令”,吹响“集结号”,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进入状态,以“一盘棋”思想,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将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办)、区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考核成绩作为单位评先、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劲态势。二是构建机制,一体推进。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田海涛同志任组长,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胡云生任副组长,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监督检查组、审计组、宣传组等职能专班,实行集中调度、专班运作,确保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一体推进、不留盲区。三是专项治理,破解难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治理工作,紧盯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建设落实中推进不力、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亲清不分以权谋私、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等“五类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实施助企惠企政策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政务服务领域专项监督、巡察监督专项活动、“开门问企、开门问计”专项活动、政治谈话专项活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访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专项活动、“行风评议”专项活动等“十项举措”,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提升四个阶段实施,主要目的是解决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干部作风顽疾,确保《实施办法》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四是强化监督,精准问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将立足职责定位,围绕“一统十联”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聚焦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干部作风顽疾,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精准规范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持续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对违反《实施办法》中第七章第四十五条责任追究情形的,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上查一级、一律通报曝光,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工作要求,对于那些真正为了港区建设、企业发展,出于公心、开拓进取,出现工作失误的同志,适用于《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容错适用情形清单》中正面清单所列情形的,能容皆容、应容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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