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至1948年8月,焦裕禄任中共河南尉氏县委宣传干事。
1948年8月,焦裕禄任大营区副区长兼武装部部长,此后在大营地区工作两年有余,在大营的经历为日后焦裕禄精神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1948年11月,淮海战役打响。焦裕禄带领担架队负责淮海战役支前任务,在此期间焦裕禄同志积极带头,埋头苦干,以模范行动影响他人,提前完成了运输任务,受到上级的表扬。淮海战役结束时,其所在大队被授予“支前模范”的锦旗。
1948年12月,焦裕禄在大营区走乡串户、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积极动员李明等贫雇农子弟加入农会和民兵组织,壮大队伍力量,为剿匪反霸工作打下了基础。
1949年3月,焦裕禄带领民兵搜集情报,抓捕了黄老三手下的8个土匪头目,请示县委后,在大营村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处决了李新营等8名土匪头目。
1949年春,焦裕禄到黄集村走访群众时发现大营地区缺少学校,提出将祖师庙改建为学校的意见,并迅速实施,带头推倒神像,拆庙建校,造福村镇适龄儿童,满足他们读书的需求。
1949年清明节至1949年5月,焦裕禄三捉两放黄老三。清明节那天,焦裕禄得知黄老三将回到黄家老林祭奠先祖,立即组织民兵实施抓捕行动,在黄家祖坟周围设下埋伏,一举活捉黄老三,为剪除其羽翼将其放回;数日后,焦裕禄以黄老三儿子来信为由,将其引入区部,随即进行抓捕,在黄老三供出政府未掌握的20多个土匪的信息和藏匿的200支手枪后再次把黄老三放回;黄老三被焦裕禄两捉两放后,成了光杆司令,焦裕禄认为抓捕黄老三的时机已到,在侦查到黄老三的踪迹后,焦裕禄率民兵在黄老三的必经之路上设伏,第三次活捉黄老三。
1949年6月,召开公审黄老三的大会,焦裕禄代表政府宣布判处黄老三死刑,大营区百姓传唱“杀了黄老三,大营晴了天”。
1949年8月,焦裕禄任大营区委副书记兼区长。
1949年秋,考虑到大营区一年四季狂风肆虐、黄沙漫天、水源短缺的现状,焦裕禄根据“以林促农,以农养林”的工作思路,总结出“植树防风,压柳固沙”的科学方法,掀起了“砸柳橛”“压柳条”封固沙丘的劳动高潮,这些防风治沙经验,为后来焦裕禄治理兰考的风沙、盐碱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1950年3月至1951年7月,任青年团尉氏县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950年春,焦裕禄下乡调研经过尚王村时,发现了正在麦田锄草的王小妹,得知她年仅16岁就能扶犁助耙,样样农活儿都精通,就选择王小妹作为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典型案例并加以宣传。
1950年6月,按照《土地改革法》的政策要求,焦裕禄号召人民群众对各家开展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地划分阶级成分,为后续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财产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土地改革工作在大营区得以顺利推行。
1950年8月,连日大雨,面对南康沟河堤严峻的防汛形势,焦裕禄带领党员、团员、民兵20多人采用打木桩、下树枝、下沙包、抬土堵漏等方法阻挡洪水。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拉开序幕,焦裕禄深入大营各村召开乡团员、青年大会,号召青年人保家卫国。
1951年7月,先后在陈留地委、郑州地委担任共青团地委宣传部长、第二副书记等职。
1953年6月,调到洛阳矿山机器制造厂,先后担任车间主任、科长等职,在此期间到大连起重机厂实习一年。
1962年6月,重新回到尉氏县担任县委书记处书记。
1962年12月,到兰考县工作,先后担任县委第二书记、书记。
1963年9月,调查总结群众的抗灾救灾经验,在全县推广“韩村的精神,秦寨的决心,赵垛楼的干劲,双杨村的道路”。
1964年5月14日,因肝癌急性复发逝世,终年42岁。
1966年2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焦裕禄“革命烈士”称号。